别花冤枉钱,切勿超额投保!

21保险网 10 0

  唐先生和妻子新婚燕尔,便趁假期出去旅游,回到家后竟发现家里被盗了!这让唐先生十分气愤又担忧,幸好他想起之前投保过家财险,在报案的同时也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由于唐先生之前投保的保险金额大于他所拥有的家庭财产价值,他便想要求保险公司多进行赔付,但却被保险公司决绝了。这让唐先生十分疑惑,为什么多投保了家财险的保险金额却没有多赔付呢?

一、家财险的保障范围

  家财险的保障范围十分宽泛,保障的主要内容为个人家庭财产和财富,包括房屋、房屋装修和服装、家具、家用电器和文化娱乐用品等室内财产保险。因火灾、爆炸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或抢救费用,都会由保险公司承担。

  近年来,大多数保险公司在基本家庭财产保险的基础上发展了许多附加类型的保险,如保障因盗窃造成的室内财产损失的保险、保障因管道破裂和内涝造成的损失的保险以及保障因事故造成的死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特别要注意是,家财险的责任范围,包括火灾、爆炸、台风、暴风雨、雷击、洪水等造成的财产损失,但具体价值无法确认的财产不能投保家庭财产保险。

二、最好按家庭财产的原值投保,切勿超额投保

  超额投保是说在投保家财险时,所确定的保险金额大于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在保险中,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公司在确定损失时,根据财产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的程度,以及赔偿损失的金额,确定赔偿金额。超过财产实际价值确定的保险金额是无效,保险公司对超出的部分不负责赔付。投保人在购买家财险的时候应注意不要超额投保。对于家财险,保险公司在赔偿时遵循补偿性原则,对超额投保的部分不承担责任、不负责赔偿。在投保家财险时,投保人应事先与保险公司商量好,不要重复投保和超额投保。最佳、最明智的投保方式是足额投保。

  另外,被保险人必须履行如实告知等必要义务。在家财险中,投保人与保险标的应当有一定的利益关系,简言之,就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所有权、占有权或者合同约定的利益。所以说,如果大部分家庭财产发生变化,投保人必须到保险公司变更保险单的内容。

  许多人在购买保险的时候错误地认为,保额越高赔付的金额就越多。其实不然,超额投保不但不能得到预期的赔偿,还花了许多冤枉钱。因此,千万不要超额投保!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